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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县区被列为国家和省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

发布时间:2014-12-31来源:聊城新闻网浏览字体:[      ]

按照国家《关于开展农田水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省里共确定六个国家级试点县,24个省级试点县。我市阳谷县为国家级试点,东昌府区、冠县为省级试点县,争取试点县奖励资金1100万元。

试点县将在以下方面进行创新试点。

一是改革项目实施方式:实行建管一体化;建立项目建设管理公开制度;改进项目管理方式;探索完善项目建设和补助方式。

二是明晰和移交工程产权:进行产权确权和移交;探索产权质押借款融资;搞活经营权。

三是创新运行管护模式:建立“工程产权所有者筹集为主,政府绩效考核进行奖补为辅”;推广财政资金购买公共服务的做法;建立政府绩效考核为基本依据的奖惩办法;研究通过精准补贴等办法,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鼓励和扶持农民用水户协会等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开展乡镇水利站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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